上上星期四,運動堂發覺自己帶的襪子竟呈淺藍色。回家後問姊姊,才知道是她不小心把一件會甩色的衫跟白色衣襪一起洗。她說,她事前不知道那件衫會甩色。嗯,不知者不罪,自然我便叫她放工時順道幫我買新襪。她那時都沒有異議。
而且,她說,原來那時候除了我一對襪子,還有我另外兩對襪、一條內褲及一件白色衫也被染至藍色。我望一望她剛摺好的衫,真的不只一對襪被染至淺藍。她還說,她那時已幫我把被染的白色衫漂好,不用擔心。我心中就起了很大一個疑問:那為什麼不把我其他被染的也一同漂白?
我當然不只在心中起疑問,我還出聲問她。她說,認為襪子、內褲穿在裡面,不要緊。那麼漂白的過程很費勁嗎?她又說不是,純粹把染上顏色的放進漂白水裡就可以。然後我又再問一次,那為什麼不一同漂白所有被染的衣襪?她又說,襪子、內褲穿在裡面,不要緊。那現在可以把它們漂白嗎?她說不行,因為顏色已經侵入到纖維裡,不會褪去。
……我只好一臉無奈,讓事情過去。
然後今日晏晝,她說她會出元朗逛街,我便提醒她幫我買襪。她一邊晾衫,一邊跟我講:「不行,你自己去買。」
「不要這樣,你反正出去,順便幫我買。」
「我給你錢,你自己去買。別像個大少爺一樣。」
我冷笑了一下,開始有點不耐煩:「你將我的襪染成藍色,然後說給我錢要我自己買,那我打砸了你的湯煲,我給你錢叫你自己買就可以了?」
她一臉得敕,幼稚得這樣回答:「是啊!」
「那我無話可說。現在你弄髒了我的襪還要我自己出去買新的,還好像好有道理一樣。你這麼想……」
她走向房,掩蓋我的聲音,大叫:「得啦得啦得啦!」她每次這樣叫喊,我就忍不住發火。她這樣叫幾聲就中途離場,不把問題處理好。我今年十八,她今年卻二十五了,還不是像個低能一樣。
我繼續跟她對質:「你把我的襪染了色,一句道歉也沒有。我要自己在運動堂穿上,回家問你,才知道有這件事。我已沒有要求你道歉,純粹想你幫我買新襪,你就在這裡『得啦得啦』。」
「你要買就自己去買,經常要我服侍你。你今年都十八歲了,自己的襪還要我幫你買。平時家務已經無要求你做,你還要求我幫你買襪?」
「要你服侍個屁。你常常都把幾件事扯在一起。我說的問題是你染我的襪成藍色,但卻要我自己買。我幾時做了大少爺?我晚晚要落街買晚飯,我食一個月麥當勞都可以--你以為我未試過?」
然後她就說出了整段對話當中最令我深省的句子:「那你不要用家用!」
我靜了。我真的不知怎樣反應。
本能地,我立即想了幾十個離家出走的計劃,包括半工讀、到朋友家住、甚至外國那些流浪者之家,通通都不行,因為最大問題在於錢。現在她說,我不要用家用,這是她的必殺技。我怎麼反駁,我也真的無錢,我沒辦法作出任何行動來抗衡之。我不會露宿街頭,為爭一口氣而委屈自己。我本身已經夠瘦,我不想再變得更加瘦。
我真的不明白,我可以怎做?我沒辦法不用家用,因為我年紀尚輕,但可以將一切問題都怪上我嗎?只好感歎我遲了出世十年。本來是一對襪,而後扯上家務,再扯上家用,變得好像全部都是我問題一樣。家務,我有做。我會洗碗,會洗衫、晾衫,這已是我的極限。我不會掃地,因為我覺得沒必要日日或者隔日掃,就如我的床尾終年放著冬、夏季衣服一樣,凌亂不堪,但我不會執拾,因為沒有這個需要。我也勸過她,以後不要摺我的衫,反正我都一堆掉進床尾。她就是不聽,然後摺完,我亂拋亂掉,她又會罵。放屁。
家用二字,再次提醒我,這個家,一向不是家,只是我一直希望它是。我本以為,溫情我得不到,起碼我能得到溫飽。現在,她一句「那你不要用家用」,就正正反駁了我的想法。原來在一個家裡的溫飽,不是我應得的,就正如溫情也不是我應得的一樣,我需要工作--做家務,或者襪子被人染色後自己去買襪--才能換取食物,所謂使用「家用」的權利。
喂,我活了十八年,有半輩子時間我沒有爸爸,然後上年我沒有了媽媽--而且是我趕她走--我早已不求什麼親情。這家早已不成家。現在連我用家用去開飯的自由,也要經你諮詢?你明白我什麼?我就不配有一個家,我就不配有家人嗎?開口埋口講錢,我欠了你們?把我生下來,然後掉低不顧,人前炫耀自己有怎樣一個好兒子、好弟弟;人後不屑一眼,做錯事不會認,對不起不會講,用家用作藉口,收我的聲。好,你用錢計溫情,我將來會跟你計清楚。
以前我以為這個家,沒有爸爸、沒有媽媽,我也可以好好過,只要我忍得到姊姊的臭脾氣、死人性格就可以了。看來,從前我在這個家繪上了的幻彩,今天似乎褪色了,顯露出幻想底下的空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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