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近十八歲,不免又會再深究一下「十八」這個數字的意義。我以前以為,這純粹是一個人為數字,目的只是將所謂未成年的青年綑綁,叫他們不可怎樣不可那樣。十八歲成人,是無意義的歪理。可是現在,又覺得介定十八歲為成年頗為合理。的確,我現在比起十五、十六歲要更懂得思想,分清事非,甚麼可為甚麼不可為,甚麼可愛甚麼不可愛,日積累月不斷反復思索,得到的答案自然比一年兩年前的要多。十八歲,聽起來,較為成熟。
人是非常奇妙的。基本上思想層面的成熟,都是一剎那的事。一剎那之前,我認為我夠成熟去擁抱那份愛,一剎那後的現在,我又覺得,對她的愛,其實又非常虛無飄渺;不要說去擁抱,就連捉也捉不緊。
這一刻,我分不清我手裡的,究竟是對她的愛慕,還是純粹是一份使命感。
看到她,不懂人世,率真的個性,加上笨拙的思維,將來投身社會,究竟會被人憐愛還是會被人欺負,真的是未知之數。除了她的聲線之外,其次吸引我的就是她這份純真的性格。天真爛漫絕對跟她成絕配。這份純真,不但為她獨有,更是罕有。她已經過了十九歲生日,還經常像隻兔子一樣蹦蹦跳跳,樂天得很;可人的臉孔叫人疼愛有加,讓任何人都不忍有任何一刻傷害到她;她和她妹妹同讀我班,老實說,當初我以為她是妹妹,她妹妹才是姊姊。即便知道了事實並不如此,直至現在,我還堅持這樣認為。
活了十九年,還像一張白紙一樣純潔的她,很像天使。很老土吧,可是這無疑是最貼切的說法。
任誰跟她拼在一起,都顯得污穢無比。尤其是我。經歷過的有很多,基本上滿身傷痕,我亦不會憧憬甚麼童話式愛情,想跟她在一起--現在的我認為--主要是希望在她身邊保護她。人生這個大染缸,遇著不同的人遇到不同的事,就會自動不斷在自己身上塗鴉。直到一個地步,看不見自己,迷失了自己,想回也回不去。我不想同樣事情發生在她身上,讓我包裹著她,污穢的,我一個人抵受就夠。
這份使命感,來得突然,也來得自私。全部都只是我一廂情願的想法。我不相信緣份,主要原因就是我從來沒有半分緣份。喜歡的,從來沒被放在眼內;不喜歡的,卻一個個接踵而來。我不相信,她會喜歡我。基於這個大前提底下,表白其實跟強姦沒兩樣,都是強行要她接受自己不希望接受的事物。所以這份使命感,一直都被我隱藏,我想,它應該也習慣了不見天日的日子。
為了不傷害到她,自然甚麼都不能貢獻得太出位。保護她,也就成了空談。除非她求助,眼見她有難,在朋輩面前我也只能跟她擦身而過;揚起的一陣冷風,像針刺一樣插進我的骨髓。
人變得成熟了,想多了,很多事也變得不必要,就如我與她的關係,逐漸也變得可有可無一樣。可能這就是時間的威力,日子長了,心開始淡了,當初那份熱情也早已經冷卻。遺留下來的,純粹是一份執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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