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15日星期二

Unliterate

向政府部門「學生資助辦事處」申請借錢讀大學多時,於上年九月申請至十一月,已經三度回覆--所謂「補交欠缺資料」實際上是該處吹毛求疵、等屎屙之無聊舉動。而後在中大校內見一通告,倘若在一月十四日前收到該處的「成功申請確認通知書」,便有A的處理;倘若一月十四或以後才收到該信,便有B的處理。

昨日,本人收到信。心諗:終於批核了。打開一看,再度要求提交補充資料。整整一個半月之隔,你還以為已經沒大問題,豈料那些人就是找屎也是姍姍來遲。他們再次問到我媽媽有否予我補助費(上信已覆:沒有)。更令我詫異是他們也問到我姊姊有否予我補助費,提問後括號括著「因早前聲明姊姊代付一切生活費用、零用錢等」。我幾時講過啊又?

我留有我寫的書面證明信副本,逐信逐字細看。發覺於最早一封信,果真出現過「姊姊」二字,總共一次。全句為「媽媽素來少理家、少返家,家務從不做,甚至連水電煤租都不負責,要由姊姊代付」。喔,原來水電煤從2012年12月21日起就成了本人的生活費用、零用錢喔?

我想像得到,該處審批職員的那種嘴臉;一副得意模樣,沾沾自喜,心裡暗爽「今次我仲唔搵到破綻踢爆你?」終日無所事事,只能以「搵錯處」為樂,還以為自己中文程度有多好。這封信寄來,隨了印有這種嘴臉之外,也好像在跟我說:"Pity I am not unliterate, and you just got owned."

沒有留言:
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