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小學後,方聽到「摺」的新用法:「摺埋」。可能從家人,也或許從電視劇聽到「摺埋」一詞,與「執笠」同義,是「倒閉」的通俗說法。偶有聽過有人用之對罵:「你同我摺埋啦!」不過,在此一世代,該用法早已被「收皮」壟斷了吵架的市場。
無論如何,我都甚少聽到「摺」以單字出現,通常用法是配詞,如上述的例子。至多就是,在摺紙學會,將紙摺錯形狀,便會被導師提點:「別這樣摺,這就摺錯了。看,這樣摺。」
「摺」的單字用法已是幾希,何況是將「摺」一單字用作形容詞。
這就是我所認知「摺」字的最新用法,單字一個「摺」用來形容人自我封閉、自我封鎖,不與其他人多作溝通。相信是「摺埋」的「摺」字的延伸:將心扉「摺埋」、不對外打開,就是自閉的意思吧。
之所以說成是「最新用法」,只因我直到進大學前的幾個月,活了十九年人也未聽過該用法。可就我所知,「摺」也一定不是近期才發明的新字義。應該說,「摺」這種用法是大學獨有的。不管屬於香港裡的那間大學,所有大學生都清楚知道,被人說「你很摺」絕對不是一件好事。可是對於大學文化以外的人,卻全沒半點頭緒此話何解。這就是我說「最新用法」的意思:我是大學文化裡的新丁。
以我所見,一如很多其他新字新詞新義,「摺」也應是源起於大學文化(雖沒認真考究)。事實上,大學生發明新字義、新用法,毫不罕見,更不僅局限於香港。英文字’snobbery’(小人的言行)於十八世紀在英國首現,延伸至’snob’(小人)。而’snob’,則是牛津及劍橋大學的大學生用以標記「非貴族」學生的英文字。’snob’實為’s.nob.’,是’sine nobilitate’(without nobility)的縮寫。後來,因當時貴族階級觀念過重,歧視「非貴族」成了兵家常事,「非貴族」便慢慢與「小人」等同。但亦因為’snobbery’一字的興起,逐漸有英國人批評貴族統治主義,要求正視歧視問題。
發明「摺」的情況可能是:一天,一名大學生覺得房友只管溫書、不顧玩樂,想勸諫他不要像「摺埋」了一樣,但句子結構太冗長了,於是便說了一句:「你唔好咁摺啦!」(大學生素有把話說得精煉之極的傳統,「八點半」上課,也說成「八半」--這當然,也是我上了大學才見識到的用法。)當然絕有其他可能情景,但本質上也大同小異,都是一個人向另一個人找碴、說其不是。是的,我強調是「找碴」,意思是這一溝通是單向的,是由上而下,是好的一方向壞的一方「勸諫」。換句話說,「摺」帶有眨義,說出「摺」的一方位於高地、坐擁權力,被說「摺」的一方則軟弱無力,只有承受。
我這樣說,半點不誇。到現在,「摺」的意思大概都非常明晰,就是「自閉」。那麼,將「摺」字都轉化成「自閉」一詞,再看整件事,便能知道「摺」的文化其實有多荒唐。「你唔好咁摺啦」不是我創作而來,而是現實中,果真有位陌生人,向我說的一句話。大概他認為我是他學系的同學(而他也沒錯),想邀請、鼓勵我參加學系活動,多跟同學溝通,所以有一日,導修堂的時候,坐在我前面的他,忽然轉過頭來對我說:「喂,你唔好咁摺啦!」我不認識他,所以愣了愣才懂反應,「哦。」
「摺」不但帶有眨義,最可怕的是「摺」能將帶有攻擊性的「自閉」囊括其中,並將整個說別人「摺」的行為合理化,隱藏了說人「自閉」本來的惡意。再用上述例子,假如把「摺」字轉換成「自閉」,整句說話便顯得很不自然:「喂,你唔好咁自閉啦!」可是大學文化中,話人「摺」已是大學生活一部份。「摺」文化潛移物化,已經變得好像呼吸一樣,一切都是自然而然。那名男子,向我說這句話,其實沒有任何惡意,他只是呼吸了。
「摺」,更假設了一個我們謂之以「自閉」的人,實乃自閉、不善於與別人溝通,而沒有想過那是那人的選擇,那人的自由。即是,以我本人為例,我可以選擇在大學讀書三年,也不與任何人深交,就因為沒想過,認識朋友也是一種需要;就沒有考慮過,朋友也物化成了必需品。這又不代表我沒有朋友--正因為我已經有朋友,才不需要故意認識更多。這更不代表,我故意避開同班同學,不作交流,我也有跟他們談天,我也有跟他們一起用膳,可是我就喜歡一切順其自然,不喜歡故意認識朋友,僅此而已。於我而言,識朋友根本是個自然而然的過程。想與不想認識朋友,在人眼中是非黑即白,可現實是有擲界的灰色位。
而一個「摺」字,就把上述的自由,通通都抹摋掉,並加諸一個「摺」的莫須有罪名。
最奇怪的是,理論上「摺」的人最沒可能騷擾到別人,卻總會被圍剿;騷擾人的,卻打正旗號繼續騷擾人。有人說,大學就是包容。對,我們容得下來自不同國家、不同種族的人,我們容得下與我們說著不同語言的人,我們容得下有特殊身體狀況的人,我們容得下搭校巴排隊插隊的大學生,甚至我們也容得下一名說香港所有大學都不比內地大學優秀、香港女仔更遠遠遠遠不及其家鄉重慶的女生的內地留學生。我們容得下所有人都應有的言論自由,可是卻容不下那一小撮人,不想作任何言論的自由。
這種自由的剝奪,以及其合理化,始於大學的「識人文化」。「摺」,換個角度,其實是大學「識人文化」的延伸。早在入大學之前,我們就要入迎新營,目的就是識人。也有人說,目的是為了日後做功課有資源「參考」,但也只是入近新營的次要目標,主要目標仍是認識朋友。談及到認識朋友為了什麼,便人人都不同。有人希望事前感受一下大學文化,有人純粹為了玩集體活動,當然也有人喜歡與人交流,與人聯繫,所以加入迎新營識人;自然,也有人以相反理由不參加迎新營。同為選擇自由,後者卻要受著「摺」文化的無形責備,就因為後者的選擇,屬「不正常」。
所以,「摺」文化的最根本問題,是何謂正常,何謂不正常。前文提到,「摺」一字潛移物化,隨意使用亦不覺有問題,覺得「合理」。合理,就是合乎常理,也就是「正常」。「不正常」,就是悖於常理。而我們心裡的「常理」,之所以不合適用作評價事物的標準,在於其高度可塑性。 經過十幾廿年社教化的薰陶,我們不知不覺被社會定型,建立了自以為獨立的價值觀,再以此衡量別人的行為,評估他人合理不合理、正常不正常。
這種先入為主的想法,往往令主觀的意見顯現成客觀的事實。用識朋友做例子,我們選擇要不要主動認識朋友,最基本的基準應當是「需不需要」,而不是「正不正常」。大學的學習環境自由且獨立,每人的上課時間表都不同,也沒有規定何時「小息」、何時「用膳」,所以跟朋友的聚會非常具彈性之餘,其實亦可意會成「不必見就不用見」。沒有限死一起上課,一起聚集,自然一同交流聯絡的機會便低了。沒有住宿的話,在大學的時間更會比其他宿生短一大截,與其他人的交集也就更少。但你有自由選擇去或留,有自由選擇與朋友相聚還是歸家。所以「需不需要」交朋友,也是個人的自由。打個最極端的比喻,你主動交很多朋友,非常快樂,那我恭喜你;我則不主動交朋友,生活非常落寞,我便自負盈虧--可你永遠都沒有資格批評,因為那是我的自由,而當我的自由沒有侵犯到你的自由,你便不應干預我的生活。這也引伸出人與人之間的尊重。
《美國獨立宣言》的前言提到,所有人生而平等,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,當中特別提到生命權、自由權、和追尋幸福的權利。是的,人一日還在世,都應有自由以其獨一無二的方式追尋幸福--也就是說,一日未死,一日也不知曉究竟幸福是否已得手,或者手握著的又是否真正的幸福。那,又有誰可以說,自己追求幸福的方法是最好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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