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5月8日星期二

殺人與被殺

鍵盤此刻猶如以石塊構造,打出的每一字都非常沉重,因為我正想打很多個「殺」字。是我比較偏激,還是也有其他人看見政壇中人如此無恥,會在心中暗起殺機?冷靜想想,到底起有殺戮之念是否已是罪惡,這又過於哲學。現實中,「殺」這行動牽涉到太多所謂collateral damage,被殺者的家人、親人、朋友也同被牽連,這當然也不是殺人的本意。

曾偉雄說,不會收回其黑影論,也不會道歉,覺得道歉乃不切實際,希望大家向前看。嘩,從警察口中講出如此說話,不會覺得有問題,也不會自覺慚愧、收恥,是奇人做奇事。既然事後道歉或彌補的行為是如此不切實際,警察又如何捉賊?被警察逮捕了,大叫一聲,呀sir,人我劫了、姦了、殺了,我坐監無所謂,只是人死不能復生,你不覺煩我也覺厭,做人不要如此不切實際,OK?法官也大為點頭,把犯案者放生,因為嘛,犯案者太有道理,在哲人面前,連大法官也自愧形穢。

現實中太多顧慮,縱然心深不忿,希望將曾處長致於死地,但當然也只有幻想的份。我想我不會太大罪吧。總有人在小時候跟我一樣想過,要把眼前在罵自己的老師揍成一團,像廢紙一樣掉進垃圾桶;或者希望自己有魔法,可以將同學騷擾的雜聲隔除,專心看書。諸等念頭,想想又何妨,能令自己好過點就好,反正香港人現時也實在太無力了,假如連想都懶想,那真不如當一條死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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