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初,喜歡一個人純粹是為了給自己一個寄託。
人生有甚麼意義?老掉牙的問題,可是卻又真的沒有答案。問自己一次,再問自己多次,問別人,又再問自己,嘗試令自己看起來比較深邃一些、睿智一些。實質所有賢者都盡量避免提問這類問題,原因?黃子華一道闡釋得清如明鏡,可現在我也不厭其煩再解釋多次:試試在上班時候,問問自己,究竟上班有甚麼意義?你便知道原因。
對,你會發現其實上班真的沒甚麼意義--可以下班了沒有?
尼采在自己的著作提到,任何人自身都是估量者,任何價值都是我們賦予的,我們就是人生,我們就是意義。很簡單,現在 A = B, A = C, 那A 也就等於C 。現在問到人生有甚麼意義,問題根本不是問題,因為我們就是我們。為甚麼要質疑自己的存在?為甚麼要問一件事物有甚麼意義,而不是反其道而行,給它賦予一個意義?嘗試令自己顯得聰明,問這種問題來自尋煩惱,以我所見,實為下下之策。
人生有甚麼意義?倒不如問,我應該賦予一個怎樣的意義給我的人生?應當如何定義我的人生?它美麗嗎?可愛嗎?快樂嗎?弄人嗎?討厭嗎?痛苦嗎?「人生」兩個字包裹著些甚麼?夢想?金錢?知識?智慧?愛情?
百花繚亂,可以用來定義人生的事物有太多,可是真要我選的話,我會選擇愛情。
有一陣子在情侶之間,很流行一件事,就是女方問男方的一條問題:「假如我跟你母親一同跌進水裡,你救哪個?」於我而言,當然選擇救自己女朋友。撇開私人原因,我仍奉勸其他人都救自己女朋友(而不是說:兩個都救啦),因為她將會是陪伴你,跟你長相廝守的唯一一個;她會是你的精神伴侶,她會是你一生裡最疼、最寵的人;她會與你一起建立一個家庭,而且她會是家中的靈魂人物;她會令你知道甚麼是愛情,更讓你知道甚麼是親情。
我就把我的一生寄託在愛情上,寄託在一名女子身上。我喜歡她,而假如她也喜歡我,她便會成為我一生中最愛的人,我和她會像雨燕一樣守候著對方,至死不渝;如果她不喜歡我,那麼我倆便會成為陌路人,我便會把她定義為數十億人當中,僅為與我擦身而過的其中一個人。
只少,這是我最初的想法。
後來當你慢慢浸淫在這種如夢似幻的生活當中,在一旁看著她的一舉一動,聽著她的一字一詞,事情便開始失去控制。那不是甚麼「意中人」,或「對她有好感」可以充分解釋我對她的感覺,甚至我認為,「喜歡」也不足以描述我腦中閃現的電流。
我愛她。不是我喜歡她,也不是「I love her」,是愛。
區區寄託二字,已經不能充滿我人生的虛無。我渴望,我慾求,希望我最終真的能跟她一起。同時間,我怕。我怕一旦她不喜歡我,而我又愛著她,我會失去她,失去了我的人生。我又怕,假如我只是默默在旁守候,毫不表露我的感情,她又會隨他人而去……如果有人問我,你選擇自殺還是坐以待斃,我實在無言以對。
那麼,倒不如這樣吧,我在此約定好,在接下來一年半,我會繼續跟她相處,了解她,也讓她了解我,但也不會讓她了解得太深。一年半後,我會在她面前,自揭底牌,那麼,即使結果是白費,也算是死得轟烈。然而假如她中途離場,我也無能為力,她人在可是心不在,也沒甚麼意思。
任何險阻也不阻我約會你,即使摧毀天與地。
人生有甚麼意義?老掉牙的問題,可是卻又真的沒有答案。問自己一次,再問自己多次,問別人,又再問自己,嘗試令自己看起來比較深邃一些、睿智一些。實質所有賢者都盡量避免提問這類問題,原因?黃子華一道闡釋得清如明鏡,可現在我也不厭其煩再解釋多次:試試在上班時候,問問自己,究竟上班有甚麼意義?你便知道原因。
對,你會發現其實上班真的沒甚麼意義--可以下班了沒有?
尼采在自己的著作提到,任何人自身都是估量者,任何價值都是我們賦予的,我們就是人生,我們就是意義。很簡單,現在 A = B, A = C, 那A 也就等於C 。現在問到人生有甚麼意義,問題根本不是問題,因為我們就是我們。為甚麼要質疑自己的存在?為甚麼要問一件事物有甚麼意義,而不是反其道而行,給它賦予一個意義?嘗試令自己顯得聰明,問這種問題來自尋煩惱,以我所見,實為下下之策。
人生有甚麼意義?倒不如問,我應該賦予一個怎樣的意義給我的人生?應當如何定義我的人生?它美麗嗎?可愛嗎?快樂嗎?弄人嗎?討厭嗎?痛苦嗎?「人生」兩個字包裹著些甚麼?夢想?金錢?知識?智慧?愛情?
百花繚亂,可以用來定義人生的事物有太多,可是真要我選的話,我會選擇愛情。
有一陣子在情侶之間,很流行一件事,就是女方問男方的一條問題:「假如我跟你母親一同跌進水裡,你救哪個?」於我而言,當然選擇救自己女朋友。撇開私人原因,我仍奉勸其他人都救自己女朋友(而不是說:兩個都救啦),因為她將會是陪伴你,跟你長相廝守的唯一一個;她會是你的精神伴侶,她會是你一生裡最疼、最寵的人;她會與你一起建立一個家庭,而且她會是家中的靈魂人物;她會令你知道甚麼是愛情,更讓你知道甚麼是親情。
我就把我的一生寄託在愛情上,寄託在一名女子身上。我喜歡她,而假如她也喜歡我,她便會成為我一生中最愛的人,我和她會像雨燕一樣守候著對方,至死不渝;如果她不喜歡我,那麼我倆便會成為陌路人,我便會把她定義為數十億人當中,僅為與我擦身而過的其中一個人。
只少,這是我最初的想法。
後來當你慢慢浸淫在這種如夢似幻的生活當中,在一旁看著她的一舉一動,聽著她的一字一詞,事情便開始失去控制。那不是甚麼「意中人」,或「對她有好感」可以充分解釋我對她的感覺,甚至我認為,「喜歡」也不足以描述我腦中閃現的電流。
我愛她。不是我喜歡她,也不是「I love her」,是愛。
區區寄託二字,已經不能充滿我人生的虛無。我渴望,我慾求,希望我最終真的能跟她一起。同時間,我怕。我怕一旦她不喜歡我,而我又愛著她,我會失去她,失去了我的人生。我又怕,假如我只是默默在旁守候,毫不表露我的感情,她又會隨他人而去……如果有人問我,你選擇自殺還是坐以待斃,我實在無言以對。
那麼,倒不如這樣吧,我在此約定好,在接下來一年半,我會繼續跟她相處,了解她,也讓她了解我,但也不會讓她了解得太深。一年半後,我會在她面前,自揭底牌,那麼,即使結果是白費,也算是死得轟烈。然而假如她中途離場,我也無能為力,她人在可是心不在,也沒甚麼意思。
任何險阻也不阻我約會你,即使摧毀天與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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