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常想,我還有什麼好說?
你知道,世上有多少本書,本本書都千言萬語,談天說地、論理言情,其所及的意念、論述,來來去去又層層疊疊——到最後你會發覺,你想說的,前人早已說過;你還未曾去想的,前人亦早已編寫了一部部經典,只待你探問。
所以漸漸人便變得怠惰,中斷了間中玩文字的恆常,也遠離了喜歡細味文字的自我,因而亦漸漸覺得全無所謂。反正,面對世事,從來就是無言以對,或是語無倫次。現在更是覺得一切都……「何足掛齒」──不是無言,而是覺得事事有口難言、不值一提。這是怠惰,也是嚴苛。總之,我繼續想像,但不再討論。
然而,我今日想要自私一次,大剌剌地空口講白話。就當我心血來潮吧——
神。
佐治•卡連(George Carlin)是個大名鼎鼎的棟篤笑大師,他的表演由始至終都以導人思考為主。其中他最為批判的,莫過於宗教。他直言,宗教是混帳(Religion is bullshit,有人會譯作「狗屎」)。他長於基督教家庭,熟讀聖經,可成年後卻徹徹底底成了無神論者。他很確切,宗教是人為的、邪惡的、不智的;死後,他不要人祈禱,只要人將其屍骨火化成灰,撒到湖裡。比起登天,他的祈願縱渺小,卻實在。
卡連死於七十一,我則廿五未及。要我言死,言之尚早;要我論神,我則選擇諱之忌之,避而不談。無他,相信不相信,如龍應台所思,就是實實在在的人情冷暖,還是「令人沉吟」,何況是虛無飄渺的鬼神魔怪?一句相信,一句不相信,似乎未能概括我等心意。另一邊廂,每當要論神蹟、聽神話,便發現故事俯拾皆是,全無意義。結果,講多無謂,反過來,說一句,「我信」、「我不信」,似乎又已可以總結各人各自的信仰。
一曰:「我乃罪人,耶穌打救了我」。字裡行間,見不到「信」字,聽不出「信」念。孰旨意?孰失智?暗自思忖一番,也還是沉默以對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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