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7月29日星期一

執筆忘我

今年書展我有去,買了兩本張愛玲的小說,分別為《傾城之戀》和《半生緣》。我才讀了《傾城之戀》裡的《第一爐香》大約十幾頁,便沮喪不已,提不起勁。我還記得看過了九把刀那本《拼命去死》,絕對教人X你老尾。這種垃圾,比起教科書、學校回條,還要浪費紙張,更浪費讀者時間。看著張愛玲字裡行間的反諷,我驟然察覺到她在嘲笑我的無能,原來我也在製造垃圾。所以我又一次,在創作故事中途想要放棄。我寫完《碎步湖上》的首章,就停筆了。

我知,用大師對比自己,換誰也比下去。但我自知,我已經有多少日子沒讀過稍稍有斤兩的文章。我依靠翻譯文學、流行小說渾日子,說實在,輕鬆超多;我甚至可以批評作者、譯者的文筆。可是,不看,不等於好文章、好故事不存在,不等於你可以寫得一手好字。如此掩耳盜鈴,我真佩服你。

現在轉讀Stephen King的On Writing,感觸良多。他自小已經有一股寫故事癮,而且一直投稿,並給駁回。他第一本書,Carrie,是他廿多歲、結婚後、育有兩個孩子之時才寫的,不過他一直有寫短篇故事,並投稿於各雜誌賺外快──他當時正職是高中的英文教師。我看完了他一生的高高低低,明白自己文學底子不夠之餘(也不及他看小說的瘋狂),也未有足夠的人生閱歷。是,我經歷的不少,但範圍只限於我的井中。我很愛觀察,熱衷幻想,可是未捱過苦,拖又未拍過,在香港這彈丸之地有很多地方我也未曾踏足過。一手抓沙:我的料子,就這麼多。

我很喜歡創作故事這種感覺。寫故事比起寫散文,感覺就像開闢一條路之於履行一條路。寫散文有很確實的目的,一切都很明晰,可是寫故事,比較像拼圖,要寫下去,才真的知道故事如何發展。主意我有很多,可是比較細膩的情節,我總是詞窮,懸念與懸念間無法築成一條吊橋,難以駁通。

而且,回想起來,我寫故事的經驗切實不多。中三時作過《燚》,一篇短短的科幻災難故事,好像就二千多字吧,遺憾是我遺失了這篇故事了。另外,中四還是中五也有在雙週記創作過一篇故事,沒有立題,是一篇看完《追風箏的孩子》後,心血來潮要寫救贖的故事。中六時,就讀那間中學創校十五週年,它便辦了個寫作比賽,中英皆有,以數目字15為題。因為它題目就只是「十五」二字,我純粹創作了兩個故事。中文那個是故意寫成要諷刺「十五週年創校」實為無聊,英文那篇則純粹是個反戰故事。

散文我寫過很多篇,可是我就只有寫過上述那幾個短篇故事。其實也有試過幾次要寫小說類型的,不過也才開了個頭,便覺得不堪入目,停寫的停了、刪除的也刪了──數完,也真只有幾次而已,《碎步湖上》算是第四次、頂多第五次嘗試吧。這次我是鐵定了心要寫畢這個故事,但在此之前,我想我會先鑽研一下中文,也寫寫短篇故事,畢竟散文和小說實在不同,加上我又有其他念頭想寫,就另外開闢新天地,不必框在湖邊。

你太害怕失敗,所以任何事都想要一蹴而就。你太畏懼跌倒,所以也學不了如何跌倒後站起來。是時候別再對自己過於苛刻,因為你的苛刻全然是懦弱,令你無法失敗,但同時又一事無成。是時候,學會拿起筆來,要寫就寫,忘字也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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