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24日星期一

你我皆路人

今日中化又自圓其說。

跟她這種人吵,就像在網上跟吹水吹上腦的網友爭論一樣無謂,因為由始至終,她都有一套既定思維,不會聆聽。她會裝作客觀,內裡主觀得離譜。

這次談論的是小悅悅一事。十八個人在佛山對小悅悅視若無睹,中化套用唐君毅的標準,謂之以「禽獸不如」。當她問到,班房上誰會如那十八人一樣,什麼也不做,只當路人的時候,班裡只有我和另外兩人舉手。

我心諗:「大家真係咁偉大?」然後不禁望向平日為人也不太道德的同學。這次各位都站在中化陳那一邊,就是道德高地那一邊。

或者大家不清楚現實狀況,所以這樣選擇也無可厚非。當初我聽到這則新聞,知道有十八個人對小悅悅視而不見,也覺得他們無人性,自己一定不會是其中一人。但原來,在大陸,以小悅悅一事為例,假如小悅悅沒有死,但因事件半身不遂,倘若你是第一個人觸碰她身體,其他人便有理由「懷疑」你令小悅悅變殘廢,追究你責任,而你將會被迫付錢養一名植物人。

各位,大陸是個可怕的地方,不如香港。同一事件發生在香港,人我一定救,那十八個人我亦一定鄙視。可這次事件發生在佛山,這是一個可以將救人變做壞事的地方。就如救小悅悅那位婆婆,都被指「博出位」。我想,那位婆婆可能也只是別無所有,沒什麼可以輸掉,所以見到小悅悅躺在馬路上,當然會拖以援手,因為唯一憂慮都已排除。然而,這種行為卻遭人白眼。

想一下,那十八個路人又遭人髮指,那位婆婆又遭人髮指,車死小悅悅的兇手卻沒人說其不是,會不會有點兒那個?

中化想藉著小悅悅此事,要我們鄙視那十八個路人,要我們做那位婆婆,卻完全把焦點錯放了。真正要關注的是,造成那十八名路人「視而不見」的大陸氛圍。即使他們想救,或者純粹把小悅悅從馬路中心帶回行人路,也身不由己,因為在大陸,連救人都沒有法律保障。你多管閒事,隨時白白當了受害者,被人敲詐一大筆。這是一個「殺死人」比「撞倒人」刑罰更輕的國家,怎能奢望當地人民有救人之心?如中化所說,即使狗,亦有狗性,看到同伴被車撞倒在馬路中心,也會把屍體推回馬路旁。這是萬物本性。人在正常情況下也一樣會逞救同伴,然而這國家根本不正常,我們卻把問題都歸咎於那十八個路人,說他們「禽獸不如」,令人感慨這世界是一個怎麼樣的世界。

撫心自問,當我知道上述一切之後,我也會像那十八個路人一樣,或者會猶豫一下,但自己心裡深知,即使是自己也不會救小悅悅。我相信假如今日同學所知如我所知,當問到會否當路人的時候,舉手的絕不會只有三個人。

中化,請你從道德高地站下來,想一想自己鄙視那十八個路人所為何事。對那十八個路人,我不會鄙視,但也不會說他們無辜,我只會說,他們就是不好運而已。因為我們知道,第十八個路人以後,還有第十九個、第二十個路人,他們在旁歡喜著「幸好婆婆救了小悅悅,否則我就成了其中一人」。我,以及其餘兩位敢於面對自己、面對人性的同學,不知道成了第幾個路人?

沒有留言:
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