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有同學問我:「點解你咁自戀?」講笑也好,嘲諷也好,我認為這是條好問題,絕對值得探討一下--為什麼我在同學眼中,是個自戀狂?
先旨聲明,我非但不自戀,而且還自恨得可怕。
我討厭我的「不笨」,它給我被人捧到比天高的時候再跌下來的感覺,它令我知道我是一個怎樣的白痴。我討厭我的身體,瘦骨嶙峋,每次照鏡,總會心想:「為什麼你還能生還?假如是石器時代,你早就死了」。我討厭我的臉孔,平平無奇,不是帥得讓人記得、也不是醜得讓人注意得到,而是那種走在街上走一圈便化為烏有的樣子。我討厭我的不善表達,與人溝通總生誤會,所以逐漸變得只說笑、不談心。我討厭我的神經質,總覺得自己聽得出別人話中有話,然後困在一角生悶氣。我討厭我的危機感,我不會輕易允許其他人知道我所思所想,掩飾真我,以及每段關係也不會投入太多,生成我脆弱且零碎的人際網絡;而最主要,危機感令我變成今天的我。
這種危機感,讓我很能夠掩飾自己。我掩飾自己情緒的方法,不只是純粹呆若木雞,而是更甚者,轉為另一種與我真正的感受大相徑庭的情緒。有時候,我不開心時會笑得更多;不是苦笑,而是大笑。有時候,倦了,累了,不想再偽裝下去,才會把真正的情緒釋放出來。與某夥人認識久了,我認為沒有需要再偽裝我某種情緒的時候,他們才會有機會看到我真樸且瘋狂的一面。
然後他們便會開始覺得我有點問題:為什麼常常稱自己做「靚仔」?
我喜歡跟人說我是「靚仔」,因為在我大言不慚的同時,我能感覺到有一刻,有一種將願望悄悄宣之於口的快感。至關緊要是讓別人察覺不到,其實我真的不那麼認為,那只是我對自己說的謊話。而且,這句話可以給人一種哭笑不得的感覺,初時還有機會令人覺得這是幽默感。後來習慣了,便會認為這是句無聊、沒意義的說話,一如「食左飯未」或者「今日天氣好好」等句子,大家都會聽過就算--只少,當初我這樣認為。
今日被人稱作自戀,便切切實實打破了我的悖論。原來有人會把我這個廢人說的廢話當真。而且,以我所知,為數不少。
每每我都不會突然說「我好靚仔」,通常是同學問到一些「為什麼」的時候,而我又不懂回應,又或者我認為他本就知道我不懂回應卻問我,又或者是明知故問,我都會答「因為我靚仔」,純粹以回應一句廢話來湊合湊合,未至於完全不加理會。因為這開始成了我習慣的一部份,平時跟朋友也是如此吹水,所以我想,同學頂多把我這句「因為我靚仔」當成自嘲,所以不加理會,讓這個習慣繼續紮根,成為我一句口頭禪。其實,同學問我問題的時候,我回應一句「不知道」就可以了;嗯,我以後會這樣做。
這一句「因為我靚仔」,除了是一句廢話之外,其實也為了譁眾取寵。我不喜歡被遺忘,我不喜歡被無視,所以以這句能夠代表我的口頭禪,在同學心中留下印象。這是證實我存在過的印記,而不是讓同學冠我以「自戀狂」的理由。叫我低能、白痴、傻仔、排骨仔、廢柴都好,我就是接受不了一句「自戀狂」。
同學不明瞭我,也罷,我不再說廢話就是了;我能夠擺脫「自戀」,同學們又樂得耳根清靜,何樂而不為呢?
沒有留言:
發佈留言